新桥法庭:民间借贷起纠纷 法官调解促和谐
2025-08-08 17:14:23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王辉 | 作者:庄意 | 点击量:6773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庄意)“法官,他借了我 5 万,说半年还,现在两年了都没动静!” 张某某攥着借条,语气里满是焦急。近日,永定区人民法院新桥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这起民间借贷纠纷,原本剑拔弩张的双方,在法官的耐心疏导下握手言和。

聚焦纠纷:从 “纸面证据” 到 “实际困境”

这是一起典型的民间借贷纠纷。2022 年,被告曹某某因生意周转需要,向原告张某某借款 5 万元,双方约定半年后还款。然而到期后,曹某某因经营困难未能按时偿还,张某某无奈之下将其诉至新桥法庭,要求还清借款。

承办法官仔细审查借条、转账记录后发现,双方对借款事实无争议,但曹某某目前资金紧张,一次性还清欠款存在困难。“单纯判决容易,但可能激化矛盾。” 基于此,承办法官决定以调解为突破口,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。

多元化解:从 “对立” 到 “共商”

调解过程中,张某某态度坚决,要求 “必须全额还款”;曹某某则表示 “目前只能分期偿还”,双方僵持不下。眼看调解陷入僵局,承办法官当即采用 “背对背” 调解法:一方面,向张某某说明曹某某的企业资产已抵押,强行判决可能面临 “执行难” 问题,建议适当延长期限;另一方面,对曹某某强调欠债还钱是本分,若拒不配合,不仅会被列入失信名单、限制高消费,还会影响个人征信和企业信誉,得不偿失。

最终,双方达成协议,曹某某分期偿还本金 5 万元,利息按法律规定调整,法庭当场出具调解书并同步完成司法确认。“这样既给了他缓冲时间,也保障了我的权益。” 张某某签字时说道。

法官提醒:

民间借贷在生活中十分常见,亲戚、朋友、同学之间都可能存在借贷关系,借钱不还的现象也时有发生。当亲朋好友确需借款时,应尽可能签订书面借款协议,明确借款本金、还款期限和利息等问题,这并非不信任的表现,而是维护亲情、友情的有力手段,有助于从源头上减少纠纷。即使出借人碍于情面未签署正式借款合同,也应通过微信、短信等形式明确款项性质,避免产生纠纷时承担不必要的诉讼风险。

责编:王辉

一审:曾金春

二审:伏志勇

三审:万朝晖

来源:湖南法治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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